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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吉州检察机关发布5起药品零售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守护百姓用药安全

昌吉州检察机关发布5起药品零售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守护百姓用药安全

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近期梳理并发布了5起药品零售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,旨在以案释法,警示行业,构筑药品安全坚实屏障。

这5起案例聚焦药品零售环节的突出问题,涵盖了从药品采购、储存、销售到药师管理等多个关键环节,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方面的精准监督与主动作为。

案例聚焦:直击零售环节常见风险点

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几类问题:

  1. 销售过期药品问题:部分零售药店未能严格执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,将过期药品陈列于货架或销售给消费者,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。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,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过期药品清查与回收机制。
  1. 执业药师“挂证”及不在岗履职问题: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“挂证”(注册执业但实际不在岗)或营业期间药师长期不在岗的现象,导致处方药审核、用药指导等关键环节形同虚设。检察机关通过监督,推动主管部门加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的常态化监管,确保药学服务落到实处。
  1. 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问题:一些药店对需阴凉、冷藏储存的药品,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或温度监控不符合要求,影响药品质量。检察机关对此发出检察建议,要求整改并完善储存条件,保障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稳定。
  1.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问题:个别零售药店为降低成本,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购进药品,无法保证药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可靠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,协同行政机关切断非法流通链条,维护了正规药品市场秩序。
  1. 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: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抗生素等处方药,或处方审核流于形式。此类行为增加了用药风险。检察机关通过督促履职,强化了对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监督力度。

检察作为: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

在处理这些案件过程中,昌吉州检察机关严格遵循公益诉讼程序,优先采用诉前磋商、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,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、整改落实。对于经督促仍未有效整改、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情形,则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,以司法刚性捍卫公益。

通过发布典型案例,昌吉州检察院不仅展示了公益诉讼在药品安全领域的治理效能,也向药品零售经营者敲响了警钟,明确了法律底线。此举也有力地宣传了药品安全法律法规,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维权意识。

意义与展望:共筑药品安全防线

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,是昌吉州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”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举措。它彰显了检察机关通过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、保障民生安全的决心与担当。

下一步,昌吉州检察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完善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办案联动等机制,形成药品安全保护合力。将持续聚焦药品零售、网络售药等领域的突出问题,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,以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,守护好昌吉州各族群众的用药安全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成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坚实后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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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4:28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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